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宜昌金涵建材有限公司120万吨建筑垃圾、矿山尾矿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宜昌金涵建材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姜家畈村一组租赁吴家岗砖厂土地建设宜昌金涵建材有限公司1***0万吨建筑垃圾、矿山尾矿废渣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1注册后查看0万元,占地面积3注册后查看8.3**$3m2,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制砂生产线2条及相应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处理建筑垃圾、矿山尾矿废渣1***0万t/a。本次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取消了1条水泥砖生产线及相应的公辅设施。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根据环评资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装卸、堆场扬尘、产品堆场扬尘、机制砂下料、破碎及输送粉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进料口、装卸处采取了喷雾降尘,破碎粉尘采取了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1**$3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地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二)废水

根据环评资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洗车废水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采用了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洗砂废水采用了沉淀压滤系统处理后回用;洗车废水采用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

(三)噪声

根据环评资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了隔声、减震降噪措施,进行了合理布局。

(四)固体废物

根据环评资料及现场调查,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沉淀污泥、除尘器粉尘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已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进行妥善处理,排放量为0吨。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有组织排放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二级标准要求。

(二)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厂区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8-2****8)2类标准,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良好。

(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验收调查期间,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

四、验收结论

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基本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竣工验收程序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工程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合格。按国环规环评(2****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悉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左总

联系电话:1***8注册后查看2****6


建设单位:宜昌金涵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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