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东莞市企石郡鑫家居用品加工店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7]4号),现将东莞市企石郡鑫家居用品加工店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郡鑫家居用品加工店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
地点:东莞市企石镇
建设单位:东莞市企石郡鑫家居用品加工店
建设内容:东莞市企石郡鑫家居用品加工店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下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民营园路2号6号楼6***1室(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3′1**$3.5***3″,东经1***4°4′2**$3.5***7″)。本项目占地面积2****0m2,建筑面积2****0m2,主要从事日用塑料装饰品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日用塑料装饰品1注册后查看0件。
我单位主要建设内容为设混料机2台,真空成型机2台,修胚枪2把,抛光机、砂带机、钻床各1台,碱洗槽、水洗槽各1个等。建设项目总投资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4**$3%。
本次验收内容为上述建设项目及其对应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具体验收详情请见《东莞市企石郡鑫家居用品加工店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附件。
公示时间:2****4年5月1**$3日至2****4年6月1**$3日(2**$3个工作日)
联系人:蒋斌郡
电话:1***5注册后查看5****3
邮编:5注册后查看8
邮箱:1***5注册后查看5****3@1***9.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民营园路2号6号楼6***1室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莞市企石郡鑫家居用品加工店
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