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项目 四川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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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28017

地址:广元市下西明德路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模塑缠绕膜生产项目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现代服务产业园

广元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四川长虹股份有限公司已建工业厂房(实际使用面积约

2916 m2),购置缠膜机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塑料薄膜1000t/a。

1、废气

挤出流延工序经拟设置的上吸式

集气罩+垂帘收集有机废气,由1

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经1根15

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破碎机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破

碎粉尘经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外排嘉陵江。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基础减震、隔声、设备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除尘器收集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和次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两个区域,分别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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