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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基地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丽江三义国际机场规划航空公司用地内

建设单位: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244.40m2(25.87亩),总建筑面积8040.6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71m2,地下建筑面积369.66m2。主要建设1栋办公楼、1栋空勤楼及员工倒班宿舍楼和1栋航空配餐中心,配套建设设备用房、道路、停车位、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辅助工程及相应环保工程。项目绿化率36.48%,容积率为0.44,建筑密度24.47%。

联系人: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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