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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山东省
公告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 智能家电模具研发生产及检测产能提升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贤桥路17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 | |
单位类别: | 企业 | |
企业信用代码: | 91370222264608853U | |
批复文件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 | |
文号: | 青环承诺审(高新)〔2025〕13号 | |
发文时间: | 2025年04月15日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稿全文): | 智能家电模具研发生产及检测产能提升项目-公示稿.pdf | |
承诺书: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承诺书(公示).pdf | |
批复文件: | 告知承诺批复(海信模具).pdf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3日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传真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高新区静园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 | |
邮政编码: | 266000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