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江苏鹏泽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再生塑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江苏鹏泽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再生塑料生产项目(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见附件1:江苏鹏泽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再生塑料生产项目(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及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公众意见表。

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该项目对环境质量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鹏泽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文清

联系方式:1***6注册后查看8****7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华瑞鑫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1注册后查看7****6邮箱:1注册后查看7***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江苏鹏泽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2****5年6月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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