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12月26日拟批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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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日照市高新六路177号 日照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日照高新区防洪排涝项目 |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 山东省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项目为新建重新报批项目,主要由以下17部分组成: 防洪排涝及河道工程: (1)本项目位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升建设雨水管网5km; (2)提升改造雨水管网入河口60处; (3)提升增设北京北路、河山风景区路等污水管网20.7km; (4)提升改造雨污水错接混接40余处; (5)为园区部分落地企业、住宅小区配套及提升改造雨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 (6)提升改造排水井、井盖、雨水篦子等老旧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 (7)消除低洼易积水区域5处工程包含昭阳路与高新七路交叉口处积水点,并安装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 (8)对全区排涝管网进行全面疏通及局部拓宽,增加防洪排涝能力; (9)改扩建排涝沟11km; (10)建设明渠、暗渠3km工程; (11)提升改造香店河(山东路-临沂路)河道拦河坝等10处泄洪设施; (12)提升改造韶阳路、山海四路桥等桥梁、桥涵5座,拆除或提升改造小桥涵20处; (13)对后楼河、香店河等24千米河道及全区内排涝沟等进行清淤整治及水质提升。 智慧化工程: (14)提升增设河道与排涝沟维护管理等其他防洪排涝项目。对纳入排水监管系统的重点位置,安装20个点位的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市级智慧供排水监管系统; (15)排涝通道检测:通过采用管道潜望镜检测(QV)、管道闭路电视检测(CCTV)、管道声纳检测等科技手段,对管网、暗渠安全和健康状态进行监测评估,形成基础设施资料; (16)防汛物资采购:采购高扬程潜水泵、移动式强排等设备,补齐城市地下通道、地下车库、地下商超排水能力短板,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7)完善防汛平台:增加模块信息收发装置、传感器、摄像头、在线检测设备等硬件设施,提高防洪排涝监管能力和水质保障能力。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0万元。 |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其他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部分道路恢复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以及现状排涝沟、河道清淤疏浚产生的恶臭、焊接烟尘等。采取:明确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工程采取分段施工方式,项目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6个100%”;使用排放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并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路面摊铺沥青时采取水冷措施;现状排涝沟清淤采取遮挡、抑臭措施,淤泥运输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积极响应《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等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住的民宅内的化粪池或旱厕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选型上优先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在靠近敏感点的一侧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移动声屏障等隔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降低车速,安排合理的运输路线,夜间严禁鸣笛等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包括弃土、弃渣、弃料等)、排涝沟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废包装材料、废防风抑尘网、废橡胶圈、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通过优化土石方调配,从源头上减少弃方量;弃土、弃渣、淤泥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废弃建材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并及时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包装材料、废防风抑尘网、废橡胶圈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建筑垃圾、淤泥运输全部采用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渣土运输公司的专用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运送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必须按指定的线路运输,建筑垃圾装车时要使用降尘设备进行喷雾降尘,并安排专人清扫散落的渣土等,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