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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审批项目>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对平远县东石镇品亮家具厂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项目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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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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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平远县东石镇品亮家具厂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5年0**$3月0**$3日至2****5年0**$3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2号,邮编:5注册后查看9
联系电话:0****3-8注册后查看9
传 真:0****3-8注册后查看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平远县东石镇品亮家具厂木质家具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平远县 |
建设单位 | 平远县品亮家具厂(个体工商户) |
项目概况 | 平远县品亮家具厂拟投资1***0万元,租赁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东石镇凉庭村第1**$3栋1号建设“平远县东石镇品亮家具厂木质家具生产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8m2,占地面积为3****8m2,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沙发1****0套、圆台6***0张、餐椅3****0把、电视柜1****0套的生产能力。 项目主要生产木质家具,年产沙发1****0套、圆台6***0张、餐椅3****0把、电视柜1****0套,主要工艺包括:机加工-拼板-组装-打磨-喷底漆-晾干-打磨-喷面漆-晾干-包装-入库待售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机加工区、打磨区、底漆打磨区、喷漆晾干房)、辅助工程(办公休息区、成品展示仓库)、储运工程(原辅材料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公用工程(供水、供电等)、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设置空压机、推台锯、开榫机、钻孔机、磨光机、立式单轴木工铣床、液压式木工冷压机、卧式多轴钻铣槽机床、自动单面刨木机、双面刨木机等设备。 本项目属于“十八、家具制造业,2**$3—3**$3木质家具制造2***1”“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3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使用原辅材料PU底漆、PU面漆为溶剂型涂料,年用量为4.7**$3t,故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晨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关于项目用地合法性方面 本项目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4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及设备;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占用生态公益林,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无珍稀植物及古树名木,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基本农田集中区内。从项目外环境来看,项目5***0米范围内有大气环境敏感点:西北侧2***0m居民点1,西侧3***0m居民点2,东侧1***5m居民点3,东侧3***0m梅州平远留畲寨地方级森林公园,项目所在地的主导风向为东南风,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居民点3(东侧1***5m),根据风向玫瑰图,在吹西北风时居民点3可能会受到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距离衰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污染物总量控制方面 本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拼板、喷漆晾干工序、清洗喷枪产生的有机废气。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VOCs总量为2.3***7t/a,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为0.5***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2***5t/a,故本项目VOCs排放总量(考虑无组织排放)控制指标为0.7***3t/a。 3、项目引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3年梅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平远县全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平远县各基本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5-2****2)及其2****8修改单二级标准,为达标区。 为了充分了解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委托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于2****4年1**$3月0**$3日~1**$3月1**$3日对项目厂区中心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苯、甲苯、二甲苯、TVOC、TSP,根据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EDL0****1),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苯、甲苯、二甲苯、TVOC环境质量现状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8)表D.1的浓度限值要求;TSP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5-2****2)及2****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水质情况,项目委托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于2****4年1**$3月0**$3日~1**$3月1**$3日对项目附近无名小溪下游进行现状监测的数据进行评价,根据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EDL0****1),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无名小溪水质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2)中III类标准,地表水水质良好。 为了解项目周边环境噪声质量现状,项目委托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于2****4年1**$3月9日~1**$3月1**$3日对周边厂界监测,根据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EDL0****1),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6-2****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4-2****8)附录A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制造业-其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I类”类别,属于III类项目,无需进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选址不在基本生态线范围内,根据现场勘查及查阅资料,项目区域内未新增用地,区域生态环境较好。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0-2****6)附录A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N 轻工—1***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报告表”类别,属于Ⅳ类项目,无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建筑及周边均为硬化地面,各污染源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不敏感,本次评价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为机加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底漆打磨产生的粉尘、喷漆晾干房产生漆雾和有机废气,以及拼板产生的有机废气。 机加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底漆打磨产生的粉尘通过水帘柜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含甲苯与二甲苯)、颗粒物经负压密闭收集后由“水帘柜+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3m高排气筒DA0***1排放。拼板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项目木材机加工、打磨、底漆打磨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漆产生的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3/2**$3-2****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调漆、喷漆、晾干有机废气总VOCs、甲苯与二甲苯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3/8***4-2****0)表1第II时段浓度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拼板有机废气(VOCs)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3/8***4-2****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3/2****7-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5、水污染防治方面 项目生产过程中水帘柜用水和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4-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林地灌溉。 6、噪声污染防治方面 项目的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声源噪声级在7**$3~8**$3dB(A),经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及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设备到位并投产后,项目边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6-2****8)中2类标准。 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材碎屑及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相应经营范围或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底漆打磨粉尘、漆渣、废原料桶、溶剂型喷枪清洗产生的废稀释剂、废滤芯、喷漆水帘柜、水喷淋更换废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8、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不取用地下水资源,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成分较为简单,且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林地灌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4-2****8)中“附录B-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表”,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有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8年)》中涉及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且项目废气在经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在经过大气环境自然稀释后,对周边土壤环境基本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4-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林地灌溉,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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