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5年4月7日-2****4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2-8注册后查看1传真:0****2-8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注册后查看0吨生物制剂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化工园区 | 浙江拜克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①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3m 高排气筒(DA0***1)高空排放;②质检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尾气通过3**$3m 高的排气筒(DA0***2)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新市乐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质检废水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在各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降噪装置,墙体隔声。 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