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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云南省

公告内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5年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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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xyjhbj@1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邮编:6533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5年1月6日

拟批项目:废弃混凝土回收加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废弃混凝土回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元江新桥(栖霞站旁),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1°59′19.631″,北纬23°37′10.460″。

建设单位: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2.82万元

环评单位: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年可回收废弃混凝土6000吨,年产公分石4100吨、机制砂19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4001m2,建筑面积2000m2。建设1条废弃混泥土回收加工生产线,新建振动筛2台、颚式破碎机1台、圆锥破1台、制砂机1台、洗砂机1台用于处置利用废弃混凝土。项目主要包括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及环保工程。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向元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排水、倾倒建筑垃圾等。同时设置截排水沟,避免生产废水流入元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粉尘经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降尘措施。为防止场地起尘,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可有效防止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

(2)建筑材料运输途中,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泥土洒落,以减少起尘量。

3.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施工人员为周边村民,不在施工场地食宿,施工场地不设厕所,厕所依托周边企业,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手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SS,施工人员洗手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不外排。

(2)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为地面硬化时会产生废气混凝土块,其养护过程会产生地面养护废水,施工期在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将产生的施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

4.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施工过程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同时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3)昼间进行材料等运输,减小运输车辆噪声。

(4)项目边界设置围挡设施。

(5)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06:00)施工。

5.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有利用价值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点。

(2)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3)平整过程开挖的土石方较少,可全部回填,做到开挖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堆存于搅拌站的半封闭彩钢瓦厂房内,通过采取车间阻隔措施减少堆存过程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2)项目物料装卸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抑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

(3)项目加工过程采取湿式作业方式,减少生产过程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

(4)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定期清扫,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厂区截排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15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洗砂废水经三级循环沉淀池(9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依托搅拌站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2m3)预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0-2020)绿化标准后暂存于蓄水池(56m3)内,待晴天用于厂区绿化用水。

(4)厂区设置一个容积为90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的废水。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尽可能设置带软胶垫的减震垫,并布置在生产厂房内。

(2)可利用厂区围墙做隔声屏障,减少对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

(3)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循环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泥沙定期清掏经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后的底泥渣由孙云生清运回收。

(3)危险废物

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搅拌站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污染途径

项目区内三级循环沉淀池破损情况下,会导致项目废水直接排放,污水含有大量悬浮固体,大量废水泄漏是污染地下水、土壤的主要途径。

(2)分区防渗措施

危废暂存间依托搅拌站(面积大于10m2),已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采用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漆,渗透系数 K≤1×10-10cm/s,且表面无裂隙。三级循环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6.其他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1)设置专人负责厂区内环保设施,定时检查项目洒水设施等;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停产检修,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后再生产;定期对老化的管道应及时更换。

(2)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增强工人的环保意识,同时也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避免因火灾事故的次生污染物对环境造成影响。

(3)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加强管理,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并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所出现的环境问题。

(4)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依托于搅拌站,根据《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危废暂存间已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采用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漆,渗透系数K≤1×10-10cm/s,且表面无裂隙。评价要求,三级循环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云南建投玉溪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废弃混凝土回收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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