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海宁市尖山新区4号隔堤7MW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7] 4号)要求,现将《海宁市尖山新区4号隔堤7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附件,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5年5月2**$3日-2****5年6月2**$3日(不少于2**$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炳光
电话:1***7注册后查看9****2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盐湖路9**$3号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