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拟对温州康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项目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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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康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6号楼3楼305-02室和9楼西北角

温州康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总用地面积291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本项目不涉及试生产或工业化批量生产,主要从事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于2025年02月14日在海经区管委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厂房基建。

项目主要废水为实验室清洗、破碎废水、高压灭菌器用水、恒温水槽用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破碎废水和高压灭菌器用水消毒灭菌后作为危废处理。恒温水槽用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瓯江口西片污水处理厂排放;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生物安全柜使用废气和实验器材消毒废气,根据环评要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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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温州市海经区综合行政监管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海经区综合行政监管局

2025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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