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万吨/年均四甲苯装置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拟对现有10000吨/年均四甲苯装置进行技改,使该套装置既可以生产均四甲苯,也可以生产对甲乙苯、对叔丁基乙苯、混二乙苯、间二异丙苯;除依托现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外,新建罐区一、新增乙烯装卸设施,并对原罐区二、罐区三部分储罐管线进行改造。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对甲乙苯1000吨、对叔丁基乙苯1000吨、混二乙苯2000吨、间二异丙苯1000吨、均四甲苯5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镇江新区国际化工园松林山路南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人:欧工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邮编:210009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人:余工
电子邮箱:52461293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取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