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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注册后查看4号),现将新建热电粉煤灰、炉渣固废综合利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热电粉煤灰、炉渣固废综合利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滨河街8**$3号院3号

建设单位:张家口纳兴新型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仓储罐7****0平方米,磨机房3****0平方米,办公用房3***0平方米,新建成品仓3个、原料仓1个、干渣卸料房1个、仓储罐1个、出料仓1个,新购置粉煤灰、炉渣球磨机1台,提升机3台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投产后年处理粉煤灰、炉渣固废4**$3万吨。其中干渣卸料房后期建设完成后,再进行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时间:2****5年4月3日至2****5年5月1日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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