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新建热电粉煤灰、炉渣固废综合利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审批项目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注册后查看4号),现将新建热电粉煤灰、炉渣固废综合利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地点:
建设内容:
公示时间:2****5年4月3日至2****5年5月1日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