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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江苏省

公告内容

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4-8212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10-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4年10月22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环评;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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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注册后查看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可利亚多元醇(南京)有限公司0.6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气味改善及实验室废气治理项目

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白龙路8号

可利亚多元醇(南京)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664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白龙路8号,拟对0.6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生产线及相关公辅设施进行技改,增加脱臭釜1个、真空泵1套、储罐1个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低气味聚合物聚醚多元醇产品产能0.66万吨/年,减少聚合物聚醚多元醇产品产能0.66万吨/年,全厂总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本项目蒸汽冷凝水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全厂不新增废水排放。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增脱臭废气管道收集经“低温乙二醇溶液二级冷凝”处理,与新增危废库废气依托现有“两级水喷淋+RTO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真空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冷凝废液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2

新建49000m3低温液氨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

南京江北新区玉带片区Y09-1地块

江苏安德福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487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玉带片区Y09-1地块(东至南京江北海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至空地,西至玉渡路,北至玉成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台49000m3低温液氨储罐及设备区、2台3000m3常温液氨球罐及泵区、1台40m3氨水卧式罐(埋地)、液泵棚、氨灌装站、氨尾气处理设施、装卸车栈台、高架火炬、综合楼(含中控室)、消防泵房(含消防水罐)、变电所、备品备件间、空压站、循环水站(含凉水塔)、危废暂存间、门卫、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等公辅及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约168亩,建筑面积约6800m2。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4万元。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雨水收集宜采用地面明沟(可覆镂空盖板)方式,做好与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设置雨、污排口各1个。本项目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经 “均质+斜板分离+气浮”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装卸车、灌装过程拆装接头处的管道吹扫废气和氨水罐废气经三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火炬长明灯燃烧废气通过60米高火炬(FQ-03)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机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污泥、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活性炭、废铅酸电池、在线监测废液、废氨水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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