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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安徽省

公告内容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铁路合肥至池州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发布日期:2****5-0**$3-1**$3 1**$3:1**$3点击次数:
索引号:0注册后查看7**$3/2注册后查看7-0注册后查看4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省生态环境厅主题分类: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铁路合肥至池州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关键词: 文??号:皖环函[2****5]5***9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发布日期:2****5-0**$3-1**$3 1**$3:1**$3:5**$3
发文日期:2****5-0**$3-1**$3 1**$3:1**$3:5**$3生效日期: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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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分类: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铁路合肥至池州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5-0**$3-1**$3 1**$3:1**$3:5**$3
关键词: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文??号:皖环函[2****5]5***9
发文日期:2****5-0**$3-1**$3 1**$3:1**$3:5**$3
生效日期: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铁路合肥至池州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2****5〕5***9号


安徽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铁路合肥至池州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1-3注册后查看0-0**$3-0**$3-3注册后查看9)收悉。项目北起合肥市庐江县庐江西站,向南经铜陵市枞阳县、池州市贵池区、青阳县,接入池黄高铁九华山站,线路全长1***7.2***8公里,桥隧比8**$3.8%;正线按高速铁路标准建设,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设庐江西站(既有)、枞阳站、池州东站和九华山站(既有)等4座车站及汤沟线路所、汤沟东线路所等2座预留线路所,新建庐江南、汤沟2***0kV牵引变电所,改建既有池黄铁路九华山2***0kV牵引变电所,同时建设合肥枢纽、庐江(桐城)地区、池州地区的配套工程。施工期配套建设3**$3处弃土(渣)场、2**$3处大临工程、1***4公里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根据《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8〕8**$3号)、《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2〕3**$3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行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工程应当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调整完成,并按程序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严禁捕猎或干扰、阻碍野生动物栖息或迁徙,施工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进行避让或移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要求,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复垦复绿、水生生态恢复等工作,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结合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特点和保护要求,对影响较大的路段加装声、光屏障。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全生命周期生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护措施。

(二)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围挡等抑尘措施,隧道施工采取先进爆破工艺;临时堆料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转入密封库或覆盖;优化运输路线,控制运输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减轻道路扬尘影响;规范建设混凝土、填料拌合站、制梁场等大临工程,选址避让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主要生产装置封闭管理,安装集气罩、除尘器等设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禁止使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

(三)强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时间,禁止夜间爆破,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艺外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工艺设备,控制运输车速、鸣笛,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临时声屏障等方式,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运行前按《报告书》要求完成声屏障、隔声窗、拆迁或功能置换等降噪措施,落实车辆、轨道减振设计要求,加强线路养护保持轨道平顺,保障敏感点处满足相关标准。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监测,预留噪声、振动治理费用,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实施,桥梁基础采取钢围堰施工,优化桥梁设计,减少水体扰动;施工场地配套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等,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收集预处理后转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墩基施工弃土、泥浆收集至河道外处理,均不得向周边湿地、水体、农田等排放;隧道施工采取超前地质预报、注浆堵水等措施,减少隧道疏排水,隧道施工废水外排的应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营运前,枞阳站、池州东站等主要站场应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干化泥浆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废弃渣土运输过程中防止抛洒,规范建设管理弃土(渣)场,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规范暂存、处置。加强危废暂存、污水处理、机械维修等场所管理,落实源头预防、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六)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措施。新建2***0kV牵引变电所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变电所、基站选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设备,规范安装建设,确保符合电磁环境控制相关限值要求。加强运营期电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足量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牵引变电所内设置4**$3立方米事故油池,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临水路段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施工中规范作业,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你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协同沿线属地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声环境敏感目标环保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沿线规划控制,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预防、减轻噪声影响;根据噪声污染情况开展调查,制定实施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运行后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工程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回应公众关于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影响的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1***0T)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5年7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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