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5年4月1**$3日我局拟对青海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1-7注册后查看2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7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青海省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 | 西宁市城北区高教路2号 | 青海省人民医院 | 总建设规模4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主要建设急诊、门诊、住院等业务用房,感染性疾病科室、中药制剂室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和附属设施,购置呼吸机、移动CT等医疗设备,完善信息化工程。本项目设置床位2***0张(含1**$3张传染病ICU床位,4**$3张传染病ICU可转换床位)。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医疗废水、中药制剂区的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新建的预消毒池预处理后,依托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建3台1****0KW热水锅炉和2台1吨蒸汽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分别通过5根不低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分别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和碱液喷淋吸收处理设备处理后,经各自排风管引至楼顶排放。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水泵、风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加装基础减振装置等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医疗废物、实验室废物、通风空调系统废过滤介质、废试剂包装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含汞温度计、血压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专用收集袋收集、密封后,暂存于新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