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批项目>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佛冈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之龙山智造城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公告内容

  现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佛冈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佛冈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之龙山智造城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佛冈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之龙山智造城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

  二、项目位置: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智造城地段

  三、用地单位:佛冈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四、拟用地面积:19319.69平方米

  五、审批单位: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六、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20日

  七、公示方式:佛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ogang.gov.cn/)

  八、意见及反馈方式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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