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雷普顿热能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
项 目 名 称 | |||
建 设 地 点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石头镇金石路以北,天河路以西 | ||
建 设 单 位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1、你单位(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汤口路西人民万福产业园S2-6-101室)拟在租赁厂房(建设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石头镇金石路以北,天河路以西)东北角新建一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室,购置一台X射线探伤机(型号XXG-2505,最大管电压为250 kV、最大电流5mA,定向出束),用以对公司生产的锅炉设备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测服务,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根据设备参数按要求在辐射工作场所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2)合理选择作业时间,按照划定区域规范操作,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事故发生;3)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成立辐射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了专人负责辐射安全和环境管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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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 众 反 馈 意 见 的 联 系 方 式 | |||
受 理 部 门: |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处 | 联 系 电 话: | 0551-63508085 |
传 真: | 0551-63508114 | 通 讯 地 址: | 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