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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青海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21日我局拟对青海华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及晶硅专用包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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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37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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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及晶硅专用包材生产项目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规划二路东侧

青海华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华之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拟用地约50亩,总建筑面积22595.62平方米,项目新建包括综合生产车间及办公楼、食堂宿舍、门卫室等配套公辅及生活设施。建设9条组件回收生产线(年处理7200吨/条),3条缠绕膜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1000吨。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严格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单玻璃光伏板撕碎、破碎筛分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项目单玻璃组件回收生产线6条,每条单玻璃组件回收生产线撕碎、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排放;生产线分离-热解废气分别采用各自集气罩收集,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项目双玻璃光伏组件回收光伏筛分、分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双玻璃光伏组件回收光伏筛分、分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水排入化粪池。废润滑油、热解过程产生废渣、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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