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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
山西省
公告内容
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锅炉改造项目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7]4号)等要求,现将《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锅炉改造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昌宁宫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改造,拆除原有1t/h甲醇锅炉,新建一台2t/h的甲醇锅炉,燃用清洁能源甲醇;锅炉房北侧闲置空房改造为甲醇储罐间,建设一座容积为7.5m3甲醇储罐。改造完成后,锅炉为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供高温蒸汽灭菌生产线蒸汽、工人洗浴用热水的热源及采暖期供暖。
投资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2**$3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2**$3.6%。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联系人:尹主任
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6****5
三、公示内容
调试起止日期:2****5年6月1日-2****5年6月5日
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项目从建设到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附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