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镁竹新型建材制造项目 | 顺昌县洋口镇石溪村新建路3-1号 | 项目建设面积约1注册后查看7.5**$3m2,新建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原料车间一和原料车间二等主要构筑物,装卸平台5个,并配备排水、供电、消防、室外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购置制板线、破碎机、切割机、破碎机、砂光机等设备 |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vocs等,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贴膜治理工艺,废气处理后经过1根1**$3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及综合排放标准》(GB1注册后查看7-1****6)中表2中新建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1**$3m)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3/1****2-2****8)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林地农肥使用,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泵入蓄水池暂存,回用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职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临时贮存固废堆放场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注册后查看9-2****0)等国家固废贮存、堆放污染控制等有关标准执行。需有围墙和顶棚,以防日晒、风吹、雨淋,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场地周边设有导流渠和污水收集系统,避免污染环境。危险废物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注册后查看7-2****3)要求建设,危废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加强日常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 |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5年5月2**$3日-2****5年月2**$3日(5个工作日)。
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7注册后查看3(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0****9-7注册后查看0
通讯地址: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顺昌县南北街2**$3号
邮 编:3注册后查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