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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山东省

公告内容

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国有股权

挂牌日期:2****5-0**$3-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SDZR2注册后查看9
项目名称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国有股权
转让方名称山东世纪创业商贸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7**$3
挂牌价格2,1***0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3
挂牌日期2****5-0**$3-2**$3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截至评估基准日2****4年3月3**$3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万元,实收资本2****0万元。其中,山东世纪创业商贸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万元,实缴出资2****0万元。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受让方受让7**$3%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须继续履行《山东沂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关于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国有股权转让情况的补充说明》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山东沂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关于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国有股权转让情况的补充说明》置于中心备查。 4.受让方受让7**$3%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须按照《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国有股权转让项目职工安置方案》开展后续员工安置工作,《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国有股权转让项目职工安置方案》置于中心备查。 5.其他重大事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山东沂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关于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国有股权转让情况的补充说明》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以上事项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逃废债务,转嫁经济责任,并应及时清缴各项国有权益。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按照《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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