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编号: | E-0**$3-0**$3 | 宗地总面积: | 5****7.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会理市城南街道城南社区 | ||
年限: | 7**$3年 | 容积率: | 1.0***0<并且≤1.5***0 | 建筑密度(%): | ≤2**$3.0***0 | ||
绿化率(%): | 3**$3.0***0≤ | 建筑限高(米): | ≤1**$3.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4.0**$3 | ||||||
零售商业用地 | 1****3.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注册后查看5BA0****8 | |||
起始价: | 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 至2****5年0**$3月1**$3日到 会理市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 至 2****5年0**$3月1**$3日 到会理市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在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古城街道滨河路2***3号汇元大厦七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配建要求:1、由竞得人自行出资建设E-0**$3-0**$3地块西侧、北侧绿化用地约2****4.4**$3㎡的市政景观绿化区(设计方案按照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注册后查看0-2****7(2****6年版局部修订稿)进行设计了,景观综合造价标准不低于4***0元/㎡(经审计绿化造价低于4***0元/㎡的由竞得人补齐缺口部分缴纳给政府,经审计绿化造价高于4***0元/㎡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由竞得人自行出资对大花桥以南、城河以东面积约5***6.6**$3平方米的景观步道进行铺装,综合造价不低于2***0元/㎡(经审计人行道铺装造价低于2***0元/㎡的由竞得人补齐缺口部分缴纳给政府,经审计人行道铺装造价高于2***0元/㎡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以上配建项目由竞得人按程序报建,在取得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应接受相应职能部门监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配件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求及竞得人应履行的义务,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规划设计方案须报会理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二)宗地以现状进行提供,宗地内所涉及的杂树、沟渠弃土、残留附着物及建构筑物均由竞得人负责自行清理,费用自理。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会理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3 版)》执行。 二、出让有关事项及要求(一)本次拍卖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本宗地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并设定保留底价。根据四川金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评估报告编号:四川金达土地评〔2****5〕(估)字第0***5号),拟定E-0**$3-0**$3号地块起拍价为1****0.0**$3万元。(四)本地块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向会理市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3万元。(五)拍卖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3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3%,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3**$3%,1**$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土地出让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和相关税费。(六)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建设条件。(七)竞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报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动工建设。(八)出让宗地开工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会理市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建设路5***8号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系 人:曾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4-5注册后查看9、1***5注册后查看0****4、1***8注册后查看0****8
开户单位:会理市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会理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9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