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新疆司辅拍卖有限公司:关于拍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两间商业房产、喀什市一批防疫物资、新Q59583丰田小型汽车一辆及喀什市十一间商铺租赁权的公告

拍卖转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受相关单位委托,本公司(资产处置方)将于2025年1月20日12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竞价活动,标的物即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现公告如下:

一、 标的介绍

标的物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滨河新居19栋101铺商业房产。

标的物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滨河新居19栋203铺商业房产。

标的物3:一批防护服、手术衣、口罩、橡胶手套、靴套、医用帽、护目镜等物资。

标的物4:喀什市第十三小学门口三间商铺租赁权。

标的物5:喀什市第八小学门口两间商铺租赁权。

标的物6:新Q59583丰田皇冠小型汽车一辆。

标的物7:喀什市实验学校对面六间商铺租赁权。

二、 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 竞买人应于竞拍前在中拍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账号,并按中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三) 若实际竞买人尚未注册中拍平台账号的,可委托有中拍账号的代理人参拍,竞拍成功后,我司可根据参拍账户持有人的意愿,将标的直接过户至其指定机构或个人名下。

三、咨询的时间与地点:2025年1月4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联系人:孔经理 注册后查看

展示时间:2025年1月4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

四、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在拍卖结束前三分钟内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三分钟,三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物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最终出价高者即为竞价成功。

五、关于费用:本次标的物竞价,资产处置方按标的成交价向买受人收取5%的竞价服务佣金。中拍平台根据拍卖成交金额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以竞价页面提示为准。此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价款支付:买受人务必于拍下后24小时内联系资产处置方(孔经理注册后查看),按其提示支付佣金、竞拍款及变更杂费。逾期未支付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交付:买受人应在支付完第六条全部应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拍卖专员的指引办理标的转让手续并按要求提供办理所需材料。若因买受人未按时付款、未按时按要求提供材料,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买家自行承担,买家缴纳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八、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须按系统提示支付软件使用费,未按时支付将影响后续参拍。

九、拍卖保证金、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

(一)保证金缴纳模式: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将保证金转入新疆司辅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解放北路支行,账号:108289351076,户名:新疆司辅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司辅拍卖有限公司将对前述保证金进行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能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的被冻结保证金将由新疆司辅拍卖有限公司转回原汇款账户;竞得标的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7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及5%拍卖佣金缴入前述指定账户。

(二)若竞买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新疆司辅拍卖有限公司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3.买受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4.竞买人出现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5.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价款的;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为现状竞价,相关图片及描述仅作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状为准。

2、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一经竞价成交后,概不退换。

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资产处置方咨询,联系人:孔经理 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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