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丰都县人民法院关于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新路49号负5-131号车位(车位编号B-4-43)(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重庆市

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丰都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4月26日10:00起至2025年4月27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丰都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7,户名:丰都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新路49号负5-131号车位(车位编号B-4-43)

评估价:45000元,起拍价:252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特别说明:

1.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无抵押,标的物的使用情况为目前空置

2.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3月24日;房屋建筑面积33.80平方米,物业名称为“帝景江山”。

3.《登记信息》记载权证号渝(2022)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914019号为所在小区地下车库总证,未单独办理产权证书,能否办理产权证及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应保障本小区业主优先购买,若该小区业主有意竞买,请持房屋产权证明和身份证在竞买开始7日前到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五简路10号1幢25-4)办理优先竞买相关手续。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办理优先购买权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现状交付。

5、产权过户及税费缴纳: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对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产权登记的行为承担责任,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实物交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7、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丰都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丰都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丰都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丰都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8、悔拍后果: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9、拍卖撤销:若本次拍卖被撤销,法院仅退还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10、其他提醒: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9633123看样请提前预约,或登录一网拍平台官网http://www.ywp123.com/或关注“一网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都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账号:01600164399999037666)。

5.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丰都县人民法院联系。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9633123

丰都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向法官注册后查看

丰都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丰都县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3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丰都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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