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编号: | 涵江区青云街东侧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55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涵江区国欢镇沁东村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并且≤1.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旅馆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旅馆用地 | 1554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508824BB0006 | |||
现状土地条件:权属净地 | |||||||
起始价: | 177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4日 至2025年02月12日到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09日 至 2025年02月12日 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2日 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2月13日 09时5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2月13日 10时00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4-38号地块为人民叁佰陆拾万元整(¥360万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2月12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需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1、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40501012921999996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4、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莆田荔城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35050163620709333999;6、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账号:145050100100390000。竞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发票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内到相应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拍卖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开户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
开户账号:93500601001070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