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编号: | 马政储出2025-1号 | 宗地总面积: | 505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永丰河水系绿地,南至马鞍山市档案馆用地界线,西至永丰河路,北至钟山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3032.8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021.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4124BA0183 | |||
起始价: | 91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在报名同时提交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3.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4日 至2025年02月18日到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获取出让文件。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18日 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 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2月19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2月20日 10时00分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五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太白大道2333
联系 人:张健
联系电话:2373698
开户单位: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