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消防车综合试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试验检测站应符合消防车标准要求,能满足甲方水罐消防车、供水消防车、泡沫消防车及车用消防泵等的试验;
- 试验检测站应能对甲方消防车的消防管路进行试验,包含消防泵进水管路、消防泵出水管路及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等;
- 试验检测站应能对甲方消防车的车用泡沫系统进行试验,包含泡沫比例混合器的主要性能,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差,发泡倍数确定等;
- 试验检测站应能满足甲方消防车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试验,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性能、引水时间试验,超负荷运转试验等;
- 试验检测站应能对甲方消防车水力系统连续运转试验所检测的参数实现全程监测,包含消防泵转速、进口压力、出口压力、流量和发动机水温、机油温度以及取力器、变速箱润滑油温度、取力器轴承座温度等的检测;
- 试验检测站应能实时监控试验样车的运行情况,可以定时采样并记录试验数据,系统具有检测参数超过规定值时的报警(声、光)功能,保障试验过程安全,在试验结束后,能打印输出试验数据。
- 试验检测站控制系统采用集成式触屏控制,所有监测数据可清晰显示在控制台屏幕上面,并能投射至控制室外LED显示屏上。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消防车综合试验检测中心技术要求》。
一、招标编号:BID2024121900002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12-29 23:59:59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概况:消防车综合试验检测中心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项目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林语路288号
3)预计实施时间:收到中标通知后5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到货、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五、主要技术要求
六、投资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人民币600万元(含),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必须为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资质,有一定设计能力,且具备专用的生产厂房,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生产交付能力;
3、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具备专职产品质量管控人员;
4、投标人近2年(2022年12月至今)承接过不少于4个同类项目,以销售合同为准。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固定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和零备件仓库存量。
七、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简介(格式自拟);
2、三合一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专项资质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人员配备、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清单;
4、2023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5、近2年(2022年12月至今)承接过不少于4个同类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报告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已交付客户的同类设备图片);
6、投标单位报名表(按附件格式,提交EXCEL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