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权证、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本次承租方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之日起1**$3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将出租标的按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意向竞租方承诺:竞得标的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上报出租标的布局方案、经营商品范围,并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人员在出租方公共区域着装制服须与出租方人员工作制服统一,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求自主调整营业时间,如分2班/天或3班/天,每班不超过8小时,如承租方需临时停业的,须提前通知出租方,如每个合同年度内停业超过1***0天且对出租方经营产生影响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一切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依法、文明经营,所有物品应明码标价,不得经营油炸类、烤制类、食品加工类等,须按出租方服务标准、礼仪标准提供经营服务,自觉维护自身形象和出租方整体形象,如出租方因重要任务事项等特殊原因需要承租方停业予以积极配合时,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日常检查,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出租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整改,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经营销售与佛教商业化相关的产品及与景区及出租方经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利用出租标的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电等,并按时交纳电、物业(如有)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因景区整体经营需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期结算,承租方不得就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无法履行的,视同承租方违约,且不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约定的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3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2**$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2**$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人民币1***0,0***0.0**$3元)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2**$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