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编号: | 2024-拍-32 | 宗地总面积: | 121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定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00≤并且≤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1538 | ||||||
零售商业用地 | 60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505024BA0082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
起始价: | 32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拍卖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2月18日到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管制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9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龙岩市永定区广电大厦七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须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三)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由竞得人控股的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五)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建设银行永定支行
开户账号:1730 1010 0100 1630 71 ,4052 7505 9583,3505 0169 7207 0000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