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关于奥迪Q5新F18018小型普通越野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关于拍卖奥迪Q5F18018小型普通越野车的公告(第一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将于2025年56上午12时至2025年57上午12时止(延时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奥迪Q5F18018小型普通越野车
网络询价58093.5元;起拍价:40665.45

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标的物详情介绍奥迪Q5F18018小型普通越野车;车牌号:新F18018;该标的所有人:*;车辆品牌型号:“奥迪牌/FV6461HBQWG”小型普通越野车;车系:奥迪Q5;车辆识别代号:LFV3B28R1D3039473;发动机号:240745;燃料类型:汽油;车身颜色:;排量/功率:1984mL/155kW;总质量:2365kg;核定载客:5;使用性质:非营运;出厂日期:2013-06-04;初次登记日期:2013-12-07;发证日期:2013-12-07;检验有效期止:2025年12月;机动车状态:查封;抵押情况:已抵押。(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查询)。以实际过户为准,仅供参考,具体以交管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实际登记信息为准,违章信息查询仅限交管部门未能处理的违章,不包含城管等违法信息,不包含所有已处理未能实际缴纳罚款的违章信息(可能会产生滞纳金),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如有查询因系统或地区等原因造成的遗漏违章,本院和拍辅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最终以车辆实际交割时现状为准,本院及拍辅机构对车辆外观、质量、结构等不作担保,不承诺任何违章(扣分等)处理保障以及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本次拍卖车辆不包含车牌和车辆指标,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包括应确保符合所在地排放过户标准,排放标准以车管所实际检测数据为准),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此不负责任。
3、竞买人成交后,自行提取标的物,需自行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及违章处理,及了解查询车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过户事宜。如有违章、扣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原罚款、违章、罚分、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提供标的物相关个人信息、票据等凭证,如有停车费,停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一个月内完成提档过户手续,逾期造成不能过户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以实际交割时,相关行政部门查询结果为准。
4、法院评估仅对车辆现状进行评估,未对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实际中不排除车辆存在故障和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实际中也不排除车辆可能存在非原装零部件及配件等可能更改过的情况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大修理、更换部件等情形,对于车辆外观的变动和零部件的改装、更换等可能对车辆过户产生影响的情况,请买受人咨询相应车辆管理部门,并在看样时重点关注相关情况。若涉及后期过户改装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车辆状况以实地看样为准。如车辆需经维修后方能过户或正常驾驶的,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负责协助维修。
6、该机动车有因逾期未检验强制报废的可能,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若可以落户以实际落户地的过户政策为准。
7、评估报告中除前述拍品之外的其他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8、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5年418日起至2025年5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含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拖车费、车辆审验费、权证工本费、车船税以及标的物交易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25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被执行人如需履行债务,须在标的物开拍日前履行本案全部债务,逾期履行,本院视为无效。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17日前缴纳(成交后10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开户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账号:91202051154857524001049,行号:40289800016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卖机构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二〇二五年月十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