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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湖南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益阳市高新区金山社区1幢401室等12套项目编号N0124FCZZ250311
挂牌起始日期2025-05-07挂牌截止日期2025-05-1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益阳市高新区金山社区1幢401室等12套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4层
租赁面积约(㎡)1187.77(以实际面积为准)租赁期限10年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开始,每两年增长3%
装修免租期限

3-9个月

(如承租方租赁201、301、401其中任意一层,则免租期为3个月,第一年免完;

若承租方如同时租赁任意两层,则免租期为6个月,第一年免3个月,第二年免3个月;

若承租方如同时租赁三层,则免租期为9个月,第一年免租3个月,第二年免租3个月,第三年免租3个月。)

承租押金一个月租金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空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出租标的坐落于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西路751号,维克建材市场。
其他情况1、出租标的为毛坯,目前空置。
2、房屋用途分别为商业服务,经营范围要求:出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和保管危险用品,影响消防安全、运营安全的经营业态,不得经营扰民的行业。
3、出租标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3)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30434号。
评估情况评估价7732.38元/月
评估基准日2024-12-18
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92788.60元/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出租方承诺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承租方实地勘验。

2、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出租标的记载权利人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但根据出租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编号:AMC01-20230329001)记载,出租标的已转让至出租方名下,但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出租方尚未办理权属过户变更手续。

4、根据出租标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出租标的坐落于“高新区金山社区1幢”,但经评估公司评估人员实地查勘,出租标的实际坐落于“迎宾西路751号”。

5、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2-0303号)载明:出租标的1层部分出租,2-4楼闲置,出租标的室内设备(电梯、空调)已被拆除,其中一楼室内装修为毛坯,二楼以上室内为酒店装修,但该酒店已停业多,其室内装修已无法继续使用,故出租标的室内装修装修被评估为毛坯(即室内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及天花均为水泥批荡、水、电管线入户,铺设消防管,窗为铝合金窗)。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或解除时,承租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原内部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如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承租押金出租方在承租方退场后15天内无息返还。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9、成交租金为含税价,出租方负责开具发票,有关税种和税率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需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同时向出租方报送施工图纸。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不造成安全隐患、不影响电源、排水管道等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出租方予以同意并可协助承租方办理与相关部门的手续,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时,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所有不能拆卸、不能搬走的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对承租方就租赁物所作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5、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看房联系人及电话:郭经理注册后查看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5-07 09:00:00 至 2025-05-13 17:00:00
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联交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如下承租材料清单:
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承租;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25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5-1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笔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定《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按约定支付承租押金、租金),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
自由竞价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10:00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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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毛女士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项目经办人徐女士,注册后查看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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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书》.docx  下载

《“产权贷”贷款申请资料清单》.docx  下载

《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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