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相关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现场勘验承诺书》、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按公告约定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足额押金,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出租方有关管理条例、合作期内未按要求进行经营、对外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未按合同要求经营至合作期满等,出租方有权即时扣除押金相应数额。 (1)如承租方未按合同要求经营或有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或因其单方面原因提前退租等,学校有权即时扣除押金相应数额。当交付的押金余额不足原额的二分之一时,承租人必须在三日内补足押金。 (2)如果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则全额扣除押金,并取消其承租学校 房屋的资格,列为不受欢迎服务商。 (3)承租方在合作期内未出现上述情况,则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无息原额退还押金。 二、经营要求商铺出租后,承租方经营须遵守如下要求: 1、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地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文明经商,诚信经营。如有违反,学校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不对其投资做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2、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不得转租、分租、出借、转让所承租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承租房屋让与他人使用。 3、承租方需为企业,必须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并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具体经营管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方可使用承租的房屋进行经营。 4、经营场所的水、电、暖、网络费、物业费等经营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按出租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交纳。 5、专业运营团队:拥有成熟且专业的运营策划团队、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市场营销、活动策划、客户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与院校相关部门及师生进行紧密、高效的沟通与协作。 6、安全保障:拥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运营商应提供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消毒方案,杜绝任何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自助洗衣过程安全。 7、自助洗衣房由承租方负责免费安装到位,所有内外装饰装修(含防水)、洗衣设备、计费表具、管道及线路安装等安装所需的人工费用及材料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表具按照校方指定设备型号安装,服务到期后水电表具归属校方,不得拆除;承租方出具设计方案报校方批准后实施,须考虑就近取水取电及排水问题;承租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项目建设、运行所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按月支付水、电费,以乌海市电力、水务部门核定价格收取。逾期缴纳水电费校方有权暂停运营商提供洗衣等相关服务。运营商向学院缴纳场地租金或管理费。 8、标的不得转包,分包或联营,收费标准须上墙公开,未经校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收费价格,不得额外另行收费;如接到随意提价、人为收费等情况,校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9、洗衣收费价格标准(最高限价):波轮、滚筒洗衣机(单脱水1元/次,不低于5分钟;快速洗3元/次,不低于1**$3分钟;标准洗4元/次,不低于2**$3分钟;大件洗5元/次,不低于3**$3分钟,烘干2元/次/桶,不低于3**$3分钟,洗鞋3元/双。) 三、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运营商应至少派驻1-2名保洁维护服务人员常驻学校 对洗衣设备进行维修、清理、消毒、保洁、巡查。 2、设备保养:运营商应定期对洗衣设备进行维修、清理、消毒、保洁、巡查,每天对洗衣机进行保洁消毒至少一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且消毒、保洁情况必须上墙公示。 3、故障处理:运营商应在遇到设备故障或衣物问题时能够迅速反应,并及时派遣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到现场,6小时内完成设备维护,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四、其他要求: 1、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洗衣房运营期间,如发生因设备故障或人为因素造成学生衣物损坏的,承租方应照价赔偿衣物的费用,并退还本次洗衣费用;如发生非因设备故障或人为因素造成学生衣物损坏的,经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处理无果的,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承租方必须按学校 的处理意见执行。 3、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学院将定期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如在考核评估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师生满意度差、安全事件频发、收到多次投诉,学院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学院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4、其他未尽事项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