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西昌市人民法院关于啤酒厂机器设备(锅炉本体(超低氮蒸汽锅炉)、风机、立式不锈钢给水泵、就地控制柜、烟囱)(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四川省

公告内容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0;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本案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0;

***0;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公***0;告

***0;***0;***0;(2***25)川3****1恢6**$3号***0;***0;

本院定于2***250**$30**$31**$3时至2***250**$30**$3日1**$3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啤酒厂机器设备(锅炉本体(超低氮蒸汽锅炉)、风机、立式不锈钢给水泵、就地控制柜、烟囱)

起拍价:2**$3.8注册后查看4万元

保证金:3万元

加价幅度:0.1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西昌市安宁镇机场路三段8**$3号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规格型号

锅炉本体(超低氮蒸汽锅炉):WNS6-1.2**$3-Q(LNK)(6T蒸汽锅炉)

风机:HA8**$3

立体不锈钢给水泵:CDM1**$3-1**$3FSWPR(配6吨)

烟囱:DN5***0

所有权人

被执行人

产品描述

机器设备共计5项,主要包括(锅炉本体(超低氮蒸汽锅炉)、风机、立式不锈钢给水泵、就地控制柜、烟囱)

其他瑕疵情况

设备于2****2年8月购置,放置于厂区内,机器设备未使用过。

询价评估情况

详见评估报告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现财产占有状况

闲置

法院是否负责腾退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0;***0;***0;***0;***0;***0;***0;2、《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

1、拍卖标的物是以其现状拍卖,请出价时以现状予以酌情考虑。买受人应当自行前往查看、了解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的为准,所有的瑕疵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对象是否存在瑕疵情况具体以实为准,请竞人自行了解。

3、非法占有、妨碍交付等违法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交付。

4、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法律文书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并将根据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交付时间。

***0;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通过传统评估的方式,由成都兴良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总价为4**$3.9***4万元。评估报告将作为附件供参与竞买人查阅。

***0;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买受人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1**$3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退税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0;

***0;***0;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0;***0;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0;***0;(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0;***0;(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0;***0;(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0;***0;(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0;***0;***0;***0;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250**$30**$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2***250**$30**$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0;***0;***0;七、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0;***0;***0;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250**$31**$3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西昌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市支行

账号:6***2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8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待本院查到款项到账后,通知买受人到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尾款缴纳凭证。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0;***0;***0;十、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0;***0;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6〕1**$3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0;***0;***0;十四、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诉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看样预约方式:①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0;②点击菜单栏“预约看样”***0;③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0;***0;④填写信息完成预约***0;***0;⑤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⑥此标的预约报名看样截止日期为2***250**$30**$3日1**$3点。

恒通辅拍标的物咨询电话:4***0-1注册后查看81***3注册后查看4****0(节假日休息,占线时请换时段拨打

***0;

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建昌东路1***6号。

***0;

西昌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十一

***0;

***0;

***0;

***0;

***0;

***0;

***0;

***0;

***0;

***0;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