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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辽宁省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GR2****5LN1注册后查看8
项目名称(2****5)2****0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6号主楼1层北侧部分房屋出租(租期3-1**$3年)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2.8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1**$3工作日
挂牌日期2****5-0**$3-1**$3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本次出租范围: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6号主楼1层北侧部分房屋,房产面积共9**$3.9**$3平方米,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水务集团和电力公司交纳。 3、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负责提供消防、城建、环保、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审批手续。 4、承租方承诺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要求,自觉服从管理,双方需签订安全协议。 5、因城市建设或上级单位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等不可抗力因素,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解除合同,出租方仅退回已收取而未履行合同的租金,不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6、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资的装修、基础设施、不得拆除与损坏,保证正常运转。 7、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不低于3年,不高于1**$3年,并按公司规定给予装修免租期。 8、承租方负责与毗邻的市府大路1***6号院内承租方和后排车库承租方,关于该房屋出入通道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9、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1**$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3:0**$3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1**$3%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扣除沈交所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1**$3、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1**$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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