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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山东省

公告内容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区宏宸大厦1号楼709号商业性质房产(第一次拍卖)公告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6210时至202563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区宏宸大厦1号楼709号商业性质房产

起拍价:440615.2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评估价:550769元。

一、      拍卖对象物质实体状况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区宏宸大厦1号楼709号,房屋总层数12层,所在层数为第7层,竣工时间为2011年,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131.7㎡。拍卖对象外墙石材饰面,入户方式为写字楼大厦一层大厅进入,大厅设有旋转玻璃门,公共部分瓷砖地面,墙面粘贴瓷砖,石膏板吊顶,二层部分挑空设计,拍卖对象为写字楼公寓式办公房屋布局,走廊沿东西设置、走廊南北两侧分布独立办公房间,三部电梯通行,入户设有套装木门,709号室内墙面粉刷乳胶漆,地面铺设瓷砖,石膏板吊顶,断桥铝窗户,709号和710号室内有单独开门联通,整体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拍卖对象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包括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场地平整),东临温州路,地势平缓,排水能力良好。

(二)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依据相关产权资料,拍卖对象房屋坐落于经济区宏宸大厦1号楼709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山东宏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2019)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90841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拍卖对象分摊的土地使用期限为20101115日起20501114日止。

(三)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

1)方位及临街(路)状况:拍卖对象位于临沂市经济开发区,南临沂河路,西临温州路。

2)与重要场所的距离:距离盛德城市广场约500米内。

3)朝向:南。

4)楼层:总层数12层,位于第7层。 

2.交通状况

1)道路及交通便利程度:拍卖对象所在区域有沂河路、温州路等交通干道,路面质量良好,通达状况较优。

2)公交状况:拍卖对象所在区域附近有15路、K202路、K215路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公共交通便利。

3)对外交通状况:拍卖对象周围有多条主、次干道,路网发达,交通便利,出行便捷。

4)停车方便程度:拍卖对象附近设有地上停车位,停车较方便。

5)交通管制情况:拍卖对象周边区域无交通管制。

3.环境状况

1)自然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周边环境良好,空气质量良、辐射、固体废弃物等影响较小,环境卫生状况较好。

2)人文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人流量较大,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1)基础设施:区域内供电、供水、排水、通路、通讯状况较好,基础设施状况较好。

2)公共服务设施状况:拍卖对象所在区域有中国工商银行(临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沂河新区支行)、盛德城市广场、东方购物广场(经开区店)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工作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5:00)。

看样时间:(请自行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查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610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5)0891执恢96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区宏宸大厦1号楼709号商业性质房产拍卖余款。

户名: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火炬路支行

帐号:3112510044790012784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廖河路与山河路交汇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后查看

山东司辅客服电话:400-600-1216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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