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深圳鹏城技师学院福强校区及侨城校区食堂招租信息公告
拍卖转让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0186 | 项目名称 | 深圳鹏城技师学院福强校区及侨城校区食堂 |
起始日期 | 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2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西校食堂文体楼: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城东路职教街10号文体楼一、二楼 2、福强食堂大楼: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强路1007号食堂一、二楼 |
面积/数量 | 1、西校食堂文体楼:1706.38平方米 2、福强食堂大楼:2195.25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1、西校食堂文体楼:有权属说明 2、福强食堂大楼: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组织并实施交易,意向方综合评审得分需不低于80分(含本数),招租机构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成交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2.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3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提供公告期内以上网站查询单)。 4.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承诺如中选后被查实存在上述情况,取消承租资格,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 5.意向承租方具有为1500人以上的的全日制住宿高中、职校及高校提供餐饮承包服务的经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其中一个正在经营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果合同关键页未能体现1500人及以上关键信息的,须同时提供被承包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该项目被承包单位出具的近一个月内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须为“优”/“优秀”)。 6.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联合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承租,不接受分包转包的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鹏城技师学院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6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2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监督电话 | 注册后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