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安政文〔2***25〕7**$3号)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
位置 |
剩余土方量 |
处置期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每次增价幅度 |
备注 |
福安城关1***6°方向,直线距离约3**$3km处,行政区划隶属福安市湾坞镇管辖。概略地理坐标:东经1***9°4**$3′4″,北纬2**$3°4**$3′5**$3″。调查区南西侧紧邻县道X9***6(湾白线),至沈海高速(G1**$3)福安湾坞收费站由湾白线公路连接,公路里程约7km,交通便利。 |
剩余土石方量约3**$3.6**$3万m³。 |
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1**$3个月内完成土地平整 |
4***0万元 |
4***0万元 |
2**$3万元及2**$3万元的整数倍 |
可加工生产达标的建筑用石料和机制砂,不得生产饰面石材。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企业,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本次土石方处置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拍卖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于2**$32**$3年4月2**$3日至2***25年5月2**$3日前到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可提出书面申请。本次土石方处置权竞买保证金须于2***25年5月2**$3日17时前汇入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2**$32**$3年5月2**$3日上午9时3**$3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土石方处置权拍卖会定于2***25年5月2**$3日上午1**$3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举行。
六、本次拍卖土石方处置权的竞买人必须达到3人以上(含3人),若不足3人,该处置权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七、其他事项
1.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平整地块的现状及外部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中标人)资格,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出让。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
3.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3日内,可在福安市注册成立土石方处置的公司,作为土石方处置的经营责任主体。
4.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场地平整方案、应急预案及有权机关批准的爆破方案,并与相关权利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始施工。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九、联系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号、 福安市冠后路华联园4号楼4B2***1-1号、
联系电话:0****3-6注册后查看5(郑先生)、0****3-6注册后查看8(林女士)
展示时间:2**$32**$3年4月2**$3日至2***25年5月2**$3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2**$3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