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工合聚能(天津)石油精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津南区中宏道工合聚能厂房内所有的设备一批的公告(一拍)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6日10时至2025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7,户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提取,法院不负责寄递。
一、拍卖标的:工合聚能(天津)石油精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津南区中宏道工合聚能厂房内所有的设备一批。具体包含:储罐52个、反应釜4台、操作平台1个,详见评估报告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起拍价:18452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特别提醒:
1、该标的物有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本标的物的品质、材质、真伪以该评估报告为准;
2、法院组织统一看样,请意向买受人提前联系拍卖公司,确定看样时间;
3、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名称、形状、规格、新旧程度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的品质、材质、真伪和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予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4、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提取,法院不负责寄递。本拍品本院不负责邮寄,不支持委托,需自取,如以不愿自取为由而悔拍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
5、瑕疵说明:该标的物因存放时间较长,标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注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标的物实物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天津华臻拍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拍卖辅助工作。统一看样时间请与拍卖公司
工作人员联系后确定,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时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2:该标的物系扣押财物,可能存在质量、新旧磨损情况。成交后需本人现场自提,本院将于交付日前通知买受人交付时间与地点,买受人务必按期领取。因买受人未按期领取拍卖成交标的物,如拍品有灭失、损坏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特别提醒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参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4: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不代表法院立场。
六、特别声明: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的名称、形状、货号、尺寸、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使用性能、质量问题。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拍卖成交的,本院将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买受人的权利)。
七、费用承担:交易、运输等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前向本院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3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8010000005317),汇款时请注明用途:设备一批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天津华臻拍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华臻拍服王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区号022-电话24188360(姜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