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南皋路北侧9.28亩院落出租
拍卖转让
北京市
公告内容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5-CY/0**$3-0****2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南皋路北侧9.2**$3亩院落出租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朝阳区 / 金盏乡 / 长店村 | ||
标的-1 | |||
名称: | 院落 | 单位: | 处 |
型号: | 无 | 数量: | 1 |
拟出让用途: | 公交场站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 | 一年 | |
出让方式描述: |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5-0**$3-2**$3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5-0**$3-0**$3 | 挂牌总金额(元): | 4注册后查看0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处置方法: | ||
处置方法说明: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4注册后查看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院落租金为空地 5注册后查看4.1**$3元/亩/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上付款。 2.无免租期。 3.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4.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房屋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5.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 6.在租赁期内,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要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迁补偿。地上物到期归甲方集体所有,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市政建设要征用、拆迁、腾退等占用乙方承租地时,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地上物补偿款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自动终止。 7.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进行 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租或擅 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1**$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 2、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3、该标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 一并提交农交所。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张博 | 联系电话: | 1***0注册后查看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