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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天津市

公告内容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环河西路8号(1)幢、(2)幢两处房地产变卖的公告(变卖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22810时至2025429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2),现公告如下:

  1. 变卖标的整体变卖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西路8号(1)幢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西路8号(2)幢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出让,土地用途均为批发零售用地,(1)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0579平方米,(2)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31.2平方米,使用(承包期限)均至2044年11月8日;

    1)幢房屋建筑面积为25921.38平方米,规划用途非居住,房屋结构为钢结构;(2)幢房屋建筑面积为623.5平方米,规划用途非居住,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2)幢房屋为动力站配建用房。

        其他内容详见询价报告。

起拍价:8424.6624万,保证金:1684万元,增价幅度:4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司法变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司法变卖不动产成交后,买受人在缴纳尾款期限前,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1.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日前1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刘法官)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变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不动产过户时需遵守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过户(包括过户前是否需恢复原状等)、限购等政策,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1.变卖标的目前均有人占用。案外人提交的托管协议、租赁协议显示,产权人天津众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将变卖标的全部托管给天津滨海顺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托管期至2032年5月31日止。产权人天津众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变卖标的出租给不同的案外人,租赁时间分别为2020年2月4日、2018年7月20日等。后上述租赁合同解除,天津滨海顺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变卖标的继续租给上述案外人及其他案外人,租赁区域、时间、租金均不同,承租时间分别为2023年1月15日至2033年1月14日,2020年9月20日至2028年9月19日,2024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2023年7月3日至2029年8月2日。租金分别为55万元/年、55万元/年、45万元/年、10.2万元/年、39.6万元/年、55-60万元/年。上述承租的案外人除自用外,还存在将其承租部分再次转租的情况。

    变卖标的因本案债权被抵押的时间分别为2018年9月19日、2018年6月21日,变卖标的因本案被法院查封的起始时间均为2020年10月9日。

    本次变卖公告发布的关于标的物的托管、租赁情况,不具有确认托管协议、租赁协议和租赁权是否有效的保证效力,亦不保证实际有无租赁。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现状进行交付,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占有、使用情况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变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有、使用、收益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如因该标的物的租赁情况发生争议的,案外人或者买受人等利益相关主体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等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解决。

    法院以现状变卖,竞买人需接受变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物占用情况,对上述标的物竞买成功后不能即时占有使用标的物的后果自行承担。

    2.变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因变卖标的转移登记环节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因原登记产权人无法缴纳,应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3.变卖标的可能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热、有线电视的欠费等,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4.变卖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托管租赁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如不动产存在违章建筑、拆改、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情况,本变卖不改变上述情况的违法性,买受人需遵守相关部门认定及处理,由此产生的恢复原状、修复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变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流拍可能存在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或者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情形。如果被执行人主张以高于流拍价的价格对变卖财产自行处置的,应最迟于本次变卖流拍后3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继续对上述不动产采取变卖或准许债权人以物抵债、准许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等处置措施。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变卖7(节假日休息)之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账号:622840002721572646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次司法变卖依据2024)津02执73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作出。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刘法官)

    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变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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