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受有处置权部门委托在吉林省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详情(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
二、公告及登记时间:
本次拍卖的标的于2****5年5月1**$3日起至2****5年5月2**$3日止进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于2****5年5月1**$3日至2****5年5月2**$3日携主体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缴款凭证等相关文件到我公司进行登记报名后参加竞买,逾期不予办理。
担保人、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须拍卖当日到场申请相关权利,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三、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必须于 2****5年 5月 2**$3日1**$3:0**$3时前,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逾期将不能参拍。
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新华支行
转账时须注明:花海料场**号标的河砂拍卖保证金或造纸厂料场**号标的河砂拍卖保证金。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买人于2****5年5月2**$3日1**$3时0**$3分前持主体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拍卖。
拍卖地点:吉林省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3号)。
五、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日起至2****5年5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
六、登记及展示地点
1、报名登记地点: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经开环路1-1号A5栋1***0室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标的情况及瑕疵说明:
1、河砂拍卖成交后,委托方负责交付标的,买受人必须于尾款交付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就标的物交付、装卸、运输等内容签署相关《合同》;由于河砂为预售,竞买成交后造纸厂料场河砂于6**$3个工作日内陆续交付;花海料场河砂于成交公示发布后3**$3日内陆续交付;
2、所有标的物交付时委托人负责装车,买受人自行安排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运输,运输车辆、运输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运输要求,清运期限等相关内容于《合同》中约定;
3、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于河砂、卵石的堆放形态、测量误差等因素,实际交付的数量可能与委托拍卖数量存在一定的偏差。买受人参拍前务必实地查看标的现场,详细了解砂石资源周边环境、开采条件等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地质条件、开采难度、气候等因素可能导致的交付时间延迟、成本增加等风险;
4、所有河砂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参与竞买视同认可标的物成分、质量、数量,视为对河砂现状及相关风险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要求;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同已看样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
5、以上标的物竞买成交公告费及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详情咨询拍卖公司。
6、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勘查,自行测算数量、质量调查核实相关费用,测算相关数据,一旦参拍视同认可标的物现状和所有瑕疵及费用,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瑕疵担保责任,现于公告中予以说明。
八、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注册后查看2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