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挂牌价格 | 6***4.5**$3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为9**$3个灯箱媒体的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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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5-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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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5-0**$3-0**$3 |
出租标的地址 | 台州市椒江区高铁台州站内;台州市临海市高铁临海站内;台州市温岭市高铁温岭站内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6-8注册后查看0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杭台高铁台州三站站内媒体 计量单位 个 所在地 椒江区、临海市、温岭市 型号 / 数量 9**$3.0****0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台州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刚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6-8注册后查看9 联系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市府大道3***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4.5**$3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第一经营年度按成交价计算,第二经营年度起每年增加2%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在签订合同后1**$3个工作日之内付清首期租金,之后的各期租金在上个付费周期届满日后1**$3个自然日内付清。第一经营年度按成交价计算,第二经营年度起每年租金上涨2%。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广告灯箱,广告发布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7.9万。合同订立后3**$3个工作日之内,由承租方一次性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广告灯箱所产生的电费、基本维护费由出租方承担;后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画面制作费、上下刊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出租方对于发布的广告内容将实施严格把关,但承租方应独立承担因广告发布内容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内容,以及内容含糊,无法辨别其真实性、合法性或画面恶俗、内容不雅等不适宜在铁路站车公共场合发布的广告,出租方有权制止发布行为。5、因政府、铁路单位公益宣传需要征用广告媒体的,乙方应积极配合。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3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 三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1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被中国广告协会评定为一级及以上的广告企业。3、具有高铁广告运营经验(以近三年的铁路系统广告经营授权为准)。4、服务过台州地区广告客户1**$3个以上(以2****4年1月1日后的广告服务合同为准)。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3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3:0**$3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信息发布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合同》.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6-8注册后查看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0、5***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