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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标的名称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12%国有股权转让
标的编号N0109GQ240068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2024-11-19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4-12-16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工业园C02-01-a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
成立时间2018/11/20注册资本+币种2500000000.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400MA0Q31WG4Y所属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经营范围氧化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铝合金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职工人数93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韩亚云创科信(淄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
2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
3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2
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9.98-1533.75-1533.75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64284.3129941.72134342.59
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4/09/300-351-351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165481.6531490.07133991.58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4/06/30--45.9-45.9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79349.6634042.42145307.24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7388.530864
评估基准日2024-06-30
评估机构内蒙古宏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赤峰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172089.634042.42138,047.18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400676917396R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12.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2.0000%
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届七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赤峰市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250000万元,股东韩亚云创科信(淄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80,000.00万元,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实缴50,000.00万元,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缴7,298.72万元,标的企业应由转让方出资未实缴的部分,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及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实缴义务。受让方未能按期缴纳出资,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3、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未对利润表进行审核,公告披露的利润相关数据为标的企业提供的未经审计数据。

4、《评估报告》中有其他特别事项说明,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及查阅。本项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

5、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7、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若标的公司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标的公司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公司组织形式等进行变更登记。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本次标的转让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738854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须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的须提供)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的须提供)、受让申请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且收到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联系人:白经理 注册后查看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11-19 09:00:00至2024-12-1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后,中心从受让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附件下载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陈经理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咨询时间公告期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李经理 注册后查看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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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贷”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下载

《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下载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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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书.doc  下载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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