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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高安象道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招租公告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将公司所属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招租方案如下:

一、资产位置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八景镇八景工业园区,处于高安、樟树、丰城的交界处,交通便利。

二、产权人

高安象道物流有限公司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1.资产明细:可租面积合计15,868㎡,包括办公楼1,024㎡、宿舍楼1,050㎡、附属楼200㎡、2#仓库4,094.06㎡、3#仓库3,500㎡、露天货场6,000㎡。

2.出租状况:按现状出租。

3.租赁用途:办公楼主要用于办公租赁,宿舍楼主要用于住宿办公,仓库和附属楼主要用于仓储加工,露天货场主要用于仓储堆存、车辆停放等。

四、租金收取及收缴保障措施

1.租赁期限:合同期限1-3年。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我司通知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具体约定)无偿退出租赁标的。

2.租金招租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参照江西省宜春市租赁市场均价,其中仓库与厂房5元/㎡/月、场地4元/㎡/月,并考虑资产折旧及税费成本,最终综合评估资产现状后,办公楼、宿舍楼、附属楼和仓库招租底价定为5元/㎡/月(含税)、露天货场招租底价定为4元/㎡/月(含税)。

3.收缴保障措施:合同签订前进行客户信用审核,调查客户资信背景,包括营业执照、失信行为、诉讼情况等;合同签订后支付租金,先付后租,续租需在到期前三个月支付。

五、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查材料

承租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自然人),原客户具有优先承租权,承租人租赁场地后仅作办公住宿、仓储加工、车辆停放等使用,原则上不得转租。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失信行为、诉讼情况等。

六、招租方式

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及象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租相关规定,对外公开招租,招租方式包括网络发布招租信息、针对目标客户群发布招租邀约以及在园区告示栏张贴招租信息等。

七、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八、联系方式

有意向承租的客户请联系:张磊联系电话:1338795857

高安象道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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