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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号-2(原合同营养楼一楼A1号)房屋公开招租

挂牌日期:2****5-0**$3-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N0****7FCZZ2注册后查看0
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号-2(原合同营养楼一楼A1号)房屋公开招租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南京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1***0.8**$3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3
挂牌日期2****5-0**$3-1**$3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商业,不得经营以下项目:1.易燃易爆的项目; 2.有明火、油烟、噪声、异味、环境污染的项目;3.封建迷信的项目;4.传播、售卖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5.售卖假冒伪劣商品;6.网吧、电玩、娱乐、棋牌以及类似的项目; 7.各种休闲项目(洗头房、足疗、休闲中心等); 8.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9.管理部门认定“不能从事的行为”; 九、一旦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获得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税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治安、市容、环保、住建等部门)许可经营资质。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商、税务、消防、治安、市容、环保、卫生、食品安全、房屋装修施工安全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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