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维多利亚(天津)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整体拍卖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66号、68号101,-201,河北区中山路66号、68号102,-202共2处不动产的公告(第十一次拍卖)
维多利亚(天津)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至2024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于京东拍卖?资产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处置单位:维多利亚(天津)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1: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66号、68号101,-201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105031301567)
(1)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占地面积2879.1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期限1975年7月21日至2045年7月21日;
(2)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5914.32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101房屋所在层数-1至23层,建筑面积24977.13平方米,-201房屋所在层数-2层,建筑面积937.19平方米,均为钢混结构;
2、拍卖标的2: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66号、68号102,-202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105031301569)
(1)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占地面积3183.2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期限1975年7月21日至2045年7月21日;
(2)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8652.05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102房屋所在层数-1至10层,建筑面积25388.55平方米,-202房屋所在层数-2层,建筑面积3263.5平方米,均为钢混结构;
3、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仅限维多利亚(天津)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两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详见评估报告),不包括该公司相关经营权证及资质权证。河北区中山路66号、68号102,-202由16家公司
与个人租赁和占有使用。另外,地下停车场入口处有建筑物一处,但未在不动产部门做登记,属于非证载建筑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本次拍卖标的仅限于本次不动产权证项下的不动产。不在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66号、68号101,-201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105031301567)和天津市河北区中山66号、68号102,-202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105031301569)房产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在本次拍卖之内。相关风险和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拍卖上述两处不动产以交付时为准,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买受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被租赁及占用的事实,自行承担上述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不能及时占有使用的后果。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也不含本拍卖特别规定涉及买受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拍卖成交后,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卖方)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应须补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并支付,买受人需先行支付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后办理过户手续。原权利人(卖方)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
与拍卖标的物本身以及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行政合同等行政手续,后续买受人同意并认可承继履行,除前述拍卖成交后过户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由原权利人(卖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外,其他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税费和后续建设和办证费用(如需),均在拍卖成交价外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转让方不予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有线、通讯费、排污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消防维保费、电梯维保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并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有线、通讯、排污、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车位管理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拆修费等)。前述未提及且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上述一切税、费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结果无效或向委托人索偿。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225189719.57元,保证金45037943.91元,增价幅度为1125949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预约看样咨询电话: 注册后查看袁律师,注册后查看王先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除前述拍卖成交后,过户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由原权利人(卖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外,其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参与本次拍卖需要通过京东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十、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保证金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十一、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维多利亚(天津)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111401012100742960
十三、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天津环球金融中心78层 注册后查看袁律师 注册后查看王先生。
维多利亚(天津)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