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嘉华水语山城48栋-1-20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内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嘉华水语山城4**$3栋-1-2***1号房屋的

次拍卖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25831**$3时至2***25841**$3(延时的除外)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网址:http://sifa.jd.com/

拍卖标的物: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嘉华水语山城4**$3栋-1-2***1号房屋。

一、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财产评估价:5注册后查看3.0**$3元;起拍价:4注册后查看6.4**$3元;保证金:4注册后查看4.0**$3元;增价幅度:1****0.0**$3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呼和浩特市森和公证处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13注册后查看2***8电话联系呼和浩特市森和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标的物未腾空,可能存在无法看样的情况)

***0; ***0;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有不动产权证书号,具体过户情况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标的物有抵押,具体抵押金额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标的物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欠费情况不详,需买受人自行了解;标的物有未腾空,具体腾退时间为成交后两个月左右;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有关限购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若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涉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章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七、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请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拍卖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或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或没有接收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十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爱民东街支行,账号:6***2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3,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5)内0****2执恢1***5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6〕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法院咨询电话 0****1--6注册后查看5

森和公证处***0;***0;13注册后查看2***8

举报监督电话:0****1--6注册后查看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交界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4***0-62**$3-9****6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2573***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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