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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抚顺市“天宇·金地富山”项目1****6户 物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5-0**$3-0**$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近期拟对抚顺天宇永久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金地富山项目1****6户物权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我公司持有抚顺天宇永久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抚顺市顺城区葛布北街“天宇·金地富山”项目1****6套、面积1注册后查看3.8**$3平方米房产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上述房产所有权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自法院裁定送达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时起转移。

二、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物权资产业态齐全,已经全部建成,具备入住条件,我公司拥有完整物权,正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窗体顶端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最终付款方式以竞价公告确认的方式为准)。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5年7月8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物权转让时,物权户数如减少、物权面积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物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不动产权证书确认内容为准。

处置方式:整体或单户物权资产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物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物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物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3注册后查看3

传真:0***4-3注册后查看4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3号

邮政编码:1注册后查看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4-3注册后查看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5年7月8日


附件:
处置公告(网络)-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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